
花甲寺遗址
花甲寺遗址位于宿州市萧县白土镇花甲寺自然村东,距县城12.5公里。
花甲寺遗址是20世纪60年代在皖北地区发现最早的大汶口文化遗存,属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遗址。遗址原为一台形,后为一寺庙,再后为农田,四面环山,面积约6万平方米。1957年倒流河改道穿过遗址,分割为东西两部分。
1960年12月12日,安徽省博物馆专家胡悦谦、葛介屏在花甲寺遗址实地调查,采集到彩陶片,并在东段采集到残穿孔石斧一件。15日在东段西部开4米×3米南北探沟一条(T1),16日在T1的西面开3米×2米东西探沟一条(T2),发掘面积18平方米,1961年1月8日试掘工作结束。探沟1和探沟2材料表明土质虽有不同,但从陶片的陶质、陶色、纹饰和器形分析,属同一个类型的文化遗址,为同一个时期的文化遗存。试掘出土的遗物有石凿、有孔石斧、石锛、骨器、刮削器、石箭镞、骨针、化石、陶纺轮、网坠等遗物。在器形、制作手法、陶质、陶色、纹饰等方面都含有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特征。同时在被挖除的上层灰土层中发现商代尖锥形高足尖的灰陶鬲足。
1991年,花甲寺遗址入选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(节选自《宿州市志(1988-2007)》,方志出版社2015年3月出版)
初审|刘梦梦
复审|陆潇潇
终审|高 磊
编辑|王常馨
主办|中共宿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(宿州市档案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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